企业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体,国企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去产能”方面。发挥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带动作用,既提高国企竞争力,又化解过剩产能。
目前国企产能过剩的情况较严重,改革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国企利润率偏低,产业结构偏重。国企营业收入和利润“双降”态势至今已持续一年半,仅今年1-6月全国国企利润就同比下降8.5%。从产业结构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产业结构偏重,央企重化工领域资产总额占比接近7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繁重。
国企市场退出较难,“僵尸企业”较多。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特殊的政企关系、特殊的职工身份,国企在面临困境时往往得到各级政府的扶持和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难以退出。这既加重了国企过度产能投资的倾向,又阻碍了过剩产能的市场调整。
国企“去产能”阻力大,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和银行被产能过剩企业所绑架,一旦它们退出市场,对政府而言,就意味着税收减少和失业增多;对银行而言,意味着不良贷款攀升。
对于借力国企改革推动“去产能”的对策,笔者有以下五方面建议。
一是市场化是国企改革的基本取向,在保持国企主导地位的同时应尽可能地引入民间资本。这可以表现为:国资在行业层面占据主导,占据行业的大多数市场份额,或者掌控行业的关键链条,允许民资进入行业或其它部分链条;在企业层面占据主导,国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允许民资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二是加快“僵尸企业”混改,建立容错机制激发国企高管主动性。一些“僵尸企业”已经成为国有资本的包袱,不断汲取国企利润、银行信贷和财政补贴,必须及时大刀阔斧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并允许其控股。国企高管只要是坚持科学改革的方向,并按照法定决策程序实施的改革举措,都应该依法保护。即使事后证实改革不成功,只要当事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牟取私利,合法行为应受到制度保障。
三是借力民资改善国企治理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在国企内部引入民间资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通过高效决策从供给端提高国企产品层次和质量,既可以化解过剩产能,又有助于国企做强做优,还可以拉动民间投资回升和稳定经济增长。因此,国企混改要强化国资民资双方的契约意识,履行现代企业制度,允许民资派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四是“去产能”标准要以产品质量、环保和安全为依据,并鼓励高效企业兼并低效企业,鼓励民企兼并国企。不能以企业设备规模来认定企业是否是落后产能,简单认为规模小的产能更为落后。不能在兼并重组时一味地让大企业兼并小企业,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产品结构、利润率等因素,让自生能力强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同时,从国有企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辅助调整基金,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出时(破产或被并购)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安置。
五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成本。在国企改革中要保持对“市场决定性”的敬畏、强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资源使用权及支付价格、信贷利息、土地租金等方面加强市场化改革,促进国企和民企的公平竞争。同时,国企投资重在“补短板”,减少对民资的挤出效应。此外,在混改的央企试点以及地方试点中,突出公平竞争的内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作者所在单位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系华侨大学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