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电 (记者李丽辉)在已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4亿元的基础上,近日中央财政再次下达补助资金120.5亿元。至此,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6.9亿元已全部下达完毕,用于支持各地完成314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存量农村危房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数、申请改造任务、财力情况、工作绩效以及信贷贴息试点开展情况等。四类重点对象包括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央财政重点加大对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对改造任务重、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在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基础上,对四类重点对象通过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和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落实重点保障责任。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控制面积、鼓励加固改造、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等方式,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