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9种无户口人员可依法登记常住户口。
意见提出,要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同时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兼具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意见明确,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等9种无户口人员,可按相应程序依法登记常住户口。同时,各地还须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也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