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发红包的兴起,京城越来越多的餐馆引入了“打赏”机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现场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于收费新模式,没有给小费习惯的中国消费者普遍表示反感。记者走访了解到,个别餐厅实施的打赏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经消费者投诉后餐厅已紧急叫停。(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在一个注重用户体验的时代里,“二维码打赏”得到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在微信公众号里,一些能够引发读者情感共鸣和心理共振的好文章,打赏金额可以达到成百上千元--优秀作者得到了物质激励和精神认同,每一次打赏,都是对作品的一次肯定;只有得到足够的激励和认同,他们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好作品。
法国哲学家福柯有句名言,“一个人最好的作品,就是他自己”。餐厅服务员尽管没有用文字书写的作品,却依然可以用贴心、细致的服务来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信任。在现代社会,消费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如果说可口的饭菜依赖厨师的技艺、舒适的环境依靠餐厅的投入和创意的话,周到的服务则离不开每一个服务员的角色扮演。
同样的身份标签,服务员不同品质的角色扮演,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用户体验。在许多餐厅现行的经营管理办法中,“大锅饭”模式下的均等化依然有着广阔的生存空间;“基本工资+奖金”的激励办法尽管有一定的效用,却不能充分激发服务员的主体性。与餐厅发放奖金相比,差异化、个性化的“二维码打赏”更为直接、更有效力。
缺乏合理的激励制度,就会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会出现“能者多劳”、“干得越多越吃亏”的尬尴局面。当回报与付出形成一种正相关关系,当“多劳”与“多得”紧密联系,餐厅服务员自然会卯足了劲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格局。“二维码打赏”对餐厅、服务和消费者三方来说,都是互利共赢的好事。
通过就餐,消费者和餐厅建构了一种契约关系;消费者支付账单,也是一种角色义务。“二维码打赏”并非契约关系,而是一种没有强制约束力的社会交换,决定权完全在消费者手上;只有当消费者对服务员的周到服务表示价值认同并且自愿支付奖励,“二维码打赏”才会得到更多的公众参与。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二维码打赏”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如果餐厅以此为借口降低服务员的薪酬,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甚至变相索要“打赏”,不仅给消费者带来物质损伤,也会给他们带来心理落差和相对剥夺感。对于餐厅来说,提升菜品和服务质量才是根本;滥用“不自愿打赏”, 不仅不能实现互惠互利,反而会造成“多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