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拟删除商业银行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这必将是一件载入我国金融史的重大事件。
回顾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存贷比指标可谓应时代而生。在金融市场较为初级化的年代,这一被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的监管指标,适合当时的金融形势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对抑制经济过热、引导信贷合理投放、防控流动性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为了和经济金融发展形势保持一致,监管层还数次对该项指标进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
然而,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简单以存贷为考核科目的存贷比,已难以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尤其在商业银行负债结构多元化的今天,存贷比指标所能监测的范围已经越来越有限。由于存贷比75%红线要求的存在,一些银行在经营中过分重视存款考核,片面追求存款规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和差异化发展。
而且,随着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日益完善,已有更多新的、也更有效的监管指标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发挥作用。所以,应时代之需被赋予重要使命的存贷比指标,应当随时代发展进行变革。当然,运行多年的75%存贷比要求的去除,究竟会在何种程度影响金融市场,确实值得反复探究。
在信贷供给层面,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平均存贷比一直低于75%监管上限10个百分点左右,存贷比的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信贷供给空间,但在当前企业投资意愿减弱、融资需求不旺的环境下,不会造成短期内银行体系信贷供给大幅上升的局面。
从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角度看,目前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抵补能力和流动性风险等的监管体系已更为完备。同时,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强化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防控措施。在拥有更先进的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及工具的背景下,作为监测指标之一的存贷比红线的删除并不会带来很大影响。
顺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通过深化金融改革解决发展中的制度梗阻,激发市场活力,是趋势使然。让存贷比指标卸去监管要职,可谓水到渠成。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 作者:张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