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本报记者 苏诗钰
8月30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一案一例一策”方式,统筹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意见》设立的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有条件、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级/区域制造业创新中心,作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撑和补充。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系主任文雁兵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可以为行业发展带来五大契机。一是有利于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商业化提供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二是有利于各地区和国家构建多层级、网络化、协同性为特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三是有利于发挥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对传统制造业和产业的带动效用和催化效用,加快实现关键技术的“创造性毁灭”作用;四是有利于各地实现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差异化竞争和避免重复建设;五是有利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自愿、有效和精准结合。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永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我国现有城市制造业发展基础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看,最有可能成为我国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广州、长沙、大连等城市。这些城市在制造业的不同领域都已经形成自身的创新发展特色与优势,经过一个培育发展过程,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制造业的创新研发中心。
“民营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以及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渤海湾地区和东北地区有望成为首批创新建设中心,前者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的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后者则在工业基础、智力支持和产业协同方面具有先导优势。如首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已经于6月30号在北京成立。”文雁兵表示。
据悉,在资金支持方面,未来将对于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探索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落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探索打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银行探索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金融产品。
“根据以往经验,中央财政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将会提供一种比较有力度的资金支持,各个相关城市的地方财政也将会提供可观的配套资金支持。这将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成功推进提供保障。”李永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