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拉萨市工商局了解到,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拉萨市工商局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截至今年7月底,拉萨市市场主体突破60000户,达到61217户,注册资金突破2000亿元,达到2015.63亿元。
拉萨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放量增长、监管难度不断增加的实际,拉萨工商部门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为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为了有效解决抽查工作专业性、公正性,8月5日至9月15日,拉萨市工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5年度年报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本次随机抽查的企业中,28户企业与年报公示信息基本一致属于正常,104户企业公示的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3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通过登记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有84户。”该负责人说,拉萨市工商局已将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共计20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须按规定履行义务
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疑将极大影响企业的信用。该负责人说,为使企业信用能够得到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履行完规定义务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并公示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在责令期限内仍未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负责人说,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名录。
此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重新取得联系,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痕迹将伴随“终生”
企业必须引起重视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企业“终生”。该负责人解释称,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将集中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该负责人说,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该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这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管理人员。
为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拉萨市工商局近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5年度年报信息公示抽查工作,20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拉萨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集中向社会进行公示,即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