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2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隆昌县设立县级隆昌市的批复》,同意撤销隆昌县,设立县级隆昌市。隆昌成为国家解冻县改市审批后,全国首批、我省第一个获批的县级市。
隆昌撤县设市后,行政区域不变,由四川省直辖,内江市代管。按照批复要求,隆昌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郭飞 记者 李丹 周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