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以独特的魅力向世人展示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近五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改革同步,与发展相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依法履职,在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很多制度性成果。
优化立法权限配置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中,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与时俱进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近几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中,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的数量不断增加,全国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凸显。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等重要法律的修改或制定,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同时,全国人大及时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目前,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3个市州中,已有269个经省、自治区确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300多件地方性法规已经出台。
与时俱进完善立法体制,让立法与改革同步。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介绍,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修改法律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决定,为局部地区或者特定领域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17项授权和有关决定,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军官制度改革等方面,确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推进。
与时俱进完善立法体制,让立法更接地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上海虹桥街道、甘肃临洮县、江西景德镇市、湖北襄阳市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今,各联系点已成为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记者在上海虹桥街道采访时听到,基层群众为能参与国家立法而倍感自豪,“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扩大到基层组织’‘关注对老年人群体相应权益保护’等建议都被采纳了!”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人大立法进入“最忙碌”的季节。人们明显感觉到,这些年的立法,不光是量的积累,更是质的上升。仅以民法总则为例,除了经过常委会会议多次审议外,张德江委员长和李建国副委员长分别主持召开多场座谈会,带队到基层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实务部门的意见。其规模和形式,都是前所未有的。
一次又一次的深入调研,问计于民;一次又一次的审议座谈,目的都是为了让每一部法律成为精品力作,让每一部法律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把握人大监督规律
完善监督方式方法
为健全和完善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5年来,人大监督也在不断与时俱进,包括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在内的监督方式逐渐制度化。
记者清晰记得,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由委员长和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先后到重庆、河南、湖南等8个省(区、市)进行检查。6月底,各路检查组回到北京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检查组的报告,并首次围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此后,常委会又依法对有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听取国务院落实情况的汇报。
目前,执法检查已形成包括选好执法检查题目、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全面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认真进行审议、推动改进实际工作、要求“一府两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等6个环节的完整体系,“全链条”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专题询问方面,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从选题、准备、组织、整改落实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了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国务院领导带头到常委会参加会议,接受询问,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专题询问在监督中的独特作用。
专题询问,一次比一次更开放,一次比一次更坦诚。在人大依法进行监督的庄严追问下,一连串重大而尖锐的问题得到了回应。
为了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2014年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2016年4月,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报告。张德江委员长强调,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环保工作,今后要形成制度化安排。今年此项工作已如期完成。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不怕碰硬,不畏艰难,让人大监督更有力。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14年4月10日上午,严隽琪副委员长来到山东夏津特殊教育学校,看望校长袁敬华和她的学生们。严隽琪详细了解学校教育情况,并语重心长地说:“特殊教育需要特别的奉献和支持!我们要大力支持特殊教育事业,改善特殊教育发展环境,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袁敬华是严隽琪副委员长直接联系的基层人大代表之一。“严隽琪副委员长对我很关心,不仅关心我的事业,还关注我的每一份议案建议。我曾经提过一份有关产品质量的议案,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由她带队的这一组又叫上了我。”
近年来,代表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2013年,委员长会议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规定每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5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这在全国人大历史上还是首次。2014年,委员长会议又研究提出《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要求每位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1至3名所在选举单位的全国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和一线工人、农民代表。
目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日渐常态化。4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邀请人大代表144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1230多人次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同时,也推动“一府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2016年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邀请代表1700余人次参加调研、座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600多名代表参加调研活动。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张德江委员长在本届伊始就明确提出,要让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都能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并多次就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6月5日至8日,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292名全国人大代表齐聚一堂参加今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集训”。加强人大立法与监督、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财税体制改革评估、增强文化自信、香港回归20年等丰富内容,让代表们“大开眼界”。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日荣说,“培训是为了提高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从而真正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
实践再次证明,只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会越来越充满活力和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