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13个集体、47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培育了全国最美检察官张敬艳、全国先进工作者念以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黄平亮等大批检察英模。2012年以来,山东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从90.02%逐年提升到93.92%。
在推进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上,山东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等专项行动,5年来,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01232人、起诉366627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人民更坚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上下功夫,紧抓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创建了“主体、制度、场所、信息、监督”五位一体司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通过556个派驻检察室将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延伸至基层一线,撑起了百姓家门口的“维权伞”。下一步,要在服务大局中推出新举措、在保障民生上迈出新步伐、在法律监督上有新进展、在信息化建设上达到新水平、在队伍素质能力上再上新台阶。
不忘初心
精准定位服务发展大局
检察工作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怎样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2012年年初,刚刚履新的吴鹏飞带领省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展开调研,足迹遍布齐鲁大地检察一线。一路走下来,检察工作如何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渐渐形成。吴鹏飞提出了“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要求。
当年5月,山东省第十次党代会后,山东省检察院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意见》,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制定120多个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见。这样的创新举措,每年都会出台。今年6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又印发了《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保障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5年来,山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施策,积极作为,从依法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到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到深入推进精准扶贫;从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到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努力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落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新发展理念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中,山东各级检察机关既打“虎”又拍“蝇”。办理了中纪委、最高检交办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等7起省部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泰安市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枣矿集团原总经理王明南贪污3000万元、受贿388万元案件时,深挖细查,又挖出了贪污、行贿、受贿、隐瞒犯罪所得重特大案件11件12人,为国家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
山东检察机关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理念,全省创新推行检察官联系大项目、预防志愿者、警示教育巡回宣讲等制度,建设社会化惩防体系。对济青高铁、海阳核电等2996项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同步预防,确保了23.2亿元政府投资的安全。
触角前移
派驻检察室补基层短板
单县浮岗镇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前几年,不法分子王某在此非法设立小炼油作坊,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村民多次反映,都没有什么效果。浮岗检察室刚一挂牌,就有群众跑来反映。检察室调查核实后,很快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将其取缔,消息传出,群情振奋,相邻省份的群众纷纷慕名前来寻求法律帮助。
像浮岗检察室这样的基层派驻检察室在山东共有556个,它们把检察机关的职能触角延续到最基层,把检察群众工作做到老百姓家里,被老百姓誉为“家门口的维权伞”。在硬件方面,这些基层检察室普遍设置了普法教育室、视频接访室、纠纷化解室、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教育基地、环保教育基地等场所。在软件方面,以民生民意为导向,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淄博市淄川区派驻检察室探索检务网格化管理,以精细化管理和均等化服务取信于民;聊城市东昌府区派驻检察室则引入视频系统和“白云热线”,提高为民服务便捷性……
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看来,派驻检察室打破了检察机关在基层无“腿”的尴尬,打通了法律监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2012年7月以来,全省派驻基层检察室共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20614场次、受教育141.6万余人,先后收集职务犯罪线索5286件,受理移送各类诉讼监督线索5738件;监督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1万件,开展法治宣传咨询53223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万起。
“以往,基层乡镇设有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构,唯独检察机关缺位,成为法律监督的短板。派驻检察室将许多案件解决在基层,有效分流了基层检察院的工作量。同时,派驻检察室能充分发挥辖区情况熟悉、后勤保障及时等优势条件,及时了解民情民意,收集案件线索,为上级检察机关执法提供便利和协助,为检察机关更好履行职能撒出一张基层大网。”吴鹏飞说,只有围绕民意创新,增加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才能让派驻检察室真正成为维护一方平安的“稳定器”、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压阀”和预防腐败的“新屏障”。
规范执法
“检务云”促监督畅民意
不久前,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处长杨尚为制作的一起受贿案件的《报请逮捕书》被“案件质量识别系统”拦截,因为《报请逮捕书》里有一笔涉及犯罪事实的赃款去向不明,系统很快就发出提醒,要求他必须补上这一证据。
记者了解到,杨尚为使用的这套系统,是山东省检察院打造的集政务、业务、队伍、侦查、刑事执行、绩效考核、廉政风险和派驻基层检察室八大系统于一体的检综平台,办案人员把检察工作各种信息与预定规则进行对比,如果相符,系统会允许下一步操作,如果存在瑕疵,系统将要求承办人予以纠正。该平台实现了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运行;通过建立闭环监督机制,实现案件全程实时网上监督;通过推行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实现对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网上考核和网上评查。
在扎实推进检务公开的同时,山东省检察机关从内部规范入手,编制完成涵盖6个方面、23类、115项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要求检察干警对照办案,并相继开展“规范执法回头看”专项行动;研发了全视通、检视通、鹰之眼、检之翼、同录中心、律师预约、电子卷宗、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涉案财物物联网等一批实用管用的信息化“杀手锏”,山东检察信息化全面跨入“云时代”。
“以前办案中即便存在瑕疵可能也没意识到,现在有了规范文本和业务应用系统,既消除了案件体外循环的弊病,也解决了执法随意性的问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说。
“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吴鹏飞说,“我们坚持检察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探索构建畅通民意、化解民怨的群众工作网络体系,用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畅通网络表达渠道,目前已有19名省、市级院检察长和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进大众网直播间,与500多万名网民在线互动,认真回答和解决网民提出的问题。另外,我们还通过建立民生检察联络室、聘请民生联络员、民情日记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延伸群众工作触角”。 (记者 姜东良 本报通讯员 徐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