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长:扫黑除恶的一大难点就是“破伞”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9-01-18 10:00   

  原标题:最高检:汇总移送黑恶“保护伞”线索

  昨天,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分别在京召开。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

  会议要求,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全力维护公共交通秩序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新华社电 记者从17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人民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案件,重点关注涉及企业信用债违约、股权质押平仓、互联互保等金融风险较高的案件。人民法院要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人民法院要落实“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全力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据悉,人民法院将贯彻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犯罪,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审判能力和水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记者同时了解到,人民法院将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及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相关案件,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在环境资源案件方面,人民法院将严惩污染环境犯罪,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此外,人民法院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和国家赔偿工作,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坚决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通过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

  会议同时提出,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涉及公民基本行为方式、基本道德准则的案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朴素道德情感,加强正面引导,审慎作出裁判,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彰显。要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依法保护英烈名誉、荣誉。

  在解决执行难方面,会议提出要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千方百计查人找物,织密信用惩戒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拘留、判处刑罚,形成更加有力的震慑。

  记者了解到,人民法院将及时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网络拍卖适用力度,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规范终本程序。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加强同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更多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发挥职能增强人民安全感

  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18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8%、10.6%。

  据悉,人民法院今年还将继续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暴力犯罪,加大对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暴力伤医、校园欺凌、恶意欠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

  同时,人民法院将严惩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以及新型网络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案件,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司法服务。

  在扫黑除恶方面,人民法院今年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紧密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

  发现“保护伞”线索不移送系渎职

  “复议”由检察长最终审批

  记者从17日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了解到,根据中央印发的“三定”规定,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已经落地,省以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中央编办正在审批中。截至去年底,15个省级院已正式报送了改革方案。

  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将从偏重反贪到检察职能全面发展,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

  针对“内设机构改革之后,检察院的刑事检察工作要如何做?”这一问题,最高检检察长介绍,调整后,刑事检察要突出“专业化”,“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

  北青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最高检将按照上述机制部署和督导相关工作,一些省、市、县检察院的机构要组建起上下相对应的办案机制。

  关于此前备受外界关注的“不捕不诉如何监督”的问题,会议指出,不捕不诉的复议,内部要有制约,由部内另一办案组和检察官负责,原则上都要由检察长最终审批。“不捕、不诉,涉及公民自由、法律实施、秩序维护,要有充分的理由,必须有同公安机关直接的沟通和法律文书的规范阐释,才能防止无谓的提请复议复核。”最高检检察长说,“从一开始就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弊端,避免该捕不捕、不该捕而捕、不当诉勉强诉。”

  扫黑除恶难点是“破伞”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

  会议要求,当前,大批案件进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办案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省级检察院要集中优势兵力办好大案要案,选调检察官到案件较多地方帮助工作。最高检将抽调检察业务专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指导。

  最高检检察长说,扫黑除恶的一大难点就是“破伞”。

  “在检察办案环节,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时要主动去问、有意识去追,决不能放过”。

  最高检检察长要求,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案件要“回头看”,深挖细查。

  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保护伞”嫌疑而未查的,要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立案侦查。要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

  最高检要汇总梳理一批检察环节发现的“保护伞”线索,集中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要坚持刀刃向内,凡是反映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绝不姑息!”

  此外,北青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最高检正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会商司法部等研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意在推动解决鉴定难。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责任编辑:online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