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5月16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研究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工作。在这两项工作中,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此次重新聚焦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把它放到“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的高度来看待,可见中央的重视程度。
实际上,在此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此问题已有专门表述,提出了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的政策目标。而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则明确表示要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从这些表述中可以看到,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上,前后政策保持了很强的稳定性。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央持续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有其现实性和紧迫性。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还比较大,中等收入群体在绝对数量上虽然不小,但是占比不高,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根据各国经验,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往往是中等收入群体占主要比重的“橄榄型”结构。而那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则始终未能摆脱贫富差距过大,低收入群体数量庞大,且很难通过自身努力上升到中等收入群体的状态。这些国家往往社会动荡,更遑论长治久安。要跨越这些“陷阱”,必须持续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具体从落实的角度来看,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工作的汇报,提出了六个“必须”,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必须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必须强化人力资本,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着力把教育质量搞上去,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发挥好企业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困惑,保障各种要素投入获得回报;必须加强产权保护,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