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发烟点烟”是种实用主义的执法策略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发布时间:2016-09-08 14:41   

  作者:然玉

  近日,一名市民在常州街头看到西瓜摊贩辱骂城管队员,本以为双方会发生冲突,不料城管队员竟然骑着巡逻车离开了。之后更有几位城管队员来跟西瓜摊贩和颜悦色地沟通,还发香烟给小贩抽,并给小贩点烟。不少网友质疑,城管执法太过软弱。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执法显然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是执法也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加入一些人情味。”(9月7日《扬子晚报》)

  实用主义的立场,收放自如的手段,“发香烟执法”的做法,尽管姿态很低却足够管用。当公众见多了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剑拔弩张,如此一团和气的融洽场景,越发显得难能可贵。一直以来,城管都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为了扭转根深蒂固的负面形象,多地城管部门开展了各式富有创意的尝试,比如说“微笑执法”、“围观执法”、“献花执法”等。而相较于此类刻意的行为策划,常州城管随手发烟、以行换心的小细节,反倒更为真实和真诚。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认同“发烟执法”的做派,这可以理解。因为,倘若将城管视作正式的“执法机构”,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烟、点烟,无疑显得有些自由散漫、不够严肃了;而且这种示好的举动,也很容易被解读为是“向执法对象示弱”,此般软弱无能未免辱没了执法者之威严……诸如此类的质疑虽不无道理,但所体现的终究只是一种“苛求完美”的偏执心态。

  在现实语境下,要客观评价城管的工作得失,必须先厘清其中的价值排序。对城管部门来说,最底线的责任乃是“不继续制造冲突事端”,然后则是“完成分内的城市管理任务”,在此前提下方可讨论那些更高阶的要求,比如说言行得当、宣示执法权威、示范公序良俗等等。就此而言,“发烟执法”也许不够体面,却实实在在地解决了问题。之于此,想必所有人都不能否认。

  其实,非但是城管部门,一切公共执法机构,都应接受伦理(不违法失德)、效用(有效履职)以及素养(举止得体)三个维度的考量。而依照公权力的大小、专业属性的强弱、建制成熟的程度,不同的执法部门在特定阶段所应满足的“要求”也该是有所区别的。以城管为例,在2015年末才立法确定其执法主体地位,在近期公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才明确其行政处罚权范围、执法手段等——面对这刚刚起步的正规化转型,公众理应保持足够耐心和包容。

  即便城管未来完成了向正式执法机构的转变,但鉴于自身工作的特殊性,其想必也会摸索出一套独特的执法方法论。须知,但凡有利于与执法对象开展沟通、施加影响,无论是“发烟点烟”,还是别的工作小技巧实则都是可以尝试的。就长远来看,公众自然希望城管执法能够趋向标准化,可是置于现实语境内,城管队员基于具体情况的灵活发挥,无疑也是值得鼓励的。(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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