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从文化产业视角谈文化投融资模式

来源:国智网        发布时间:2016-07-26 18:03   
  文/陈少峰

  文化产业在资本介入之后,有些资本可能就会牵着文化产业走,比如电影《叶问3》的资本运作。其实,资本不一定都对文化产业有利,同样文化产业做不好也会拖累投资方。因此,本文主要是从几个角度结合企业的需求和产业的促进来谈投融资模式,即投融资如何跟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结合,来思考两者结合的衔接点。 

文化产业投融资的视角 

  1. 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利益的结合。 

  近几年进入文化产业的资金逐渐增多,很多社会资本投到文化产业领域来,并成了一个趋势。数据显示,进入文化产业的“热钱”非常多,文化产业的并购每年都是上千亿,甚至有时候是几千亿。但是,我们不应该关注金融机构如何赚钱,而是关注文化产业与资本这两者之间如何找到一个匹配点,或者找到一个双赢的模式。如果不双赢,产业就会空洞化,泡沫就会很多。因此,我们现在研究文化产业的投融资,应该研究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益的结合点,而不是文化与金融的结合。 

  从国外的投资机构投资标的看,基本上都投资股权,如果投资的话基本上也都属于融资类型的。而我们中国正好相反,多数投资都变成高利贷的融资,即有保底收益的风险投资,而很少有长期的股权投资。对文化产业而言,基本是在第七年、第八年才开始赚钱,而我国的基金期限基本上是3、5年或者“5+2”。 

  企业的特点就是价值的积累。而如果我们讲投资的原则是投资内在价值的话,项目它是不具有内在的增长的价值。因此,投融资应比较偏向于文化企业而不是单个项目。 

  2.国家投融资按照产业促进原则:保值而不一定增值。 

  国有的金融机构,包括文投集团,它们一般不能做风险投资。因为国有金融机构做风险投资的时候,会遇到两个问题,一是谁来承担责任,二是机构的考评是一年一考评。所以,国有的投资要改变投资的短时评估标准,就是评估期限可以稍微长一点。另外,国有的金融机构应该有一项来做文化产业基金,这就是产业促进,它只要保值并起到很好的杠杆促进作用就可以,不需要增值。因此,我建议国家应该按照产业促进的原则来重新安排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和评价,这样国有的金融机构在产业当中起到的作用就会放大。 

  3. 银行独立的投资业务 

  对于银行投资而言,银行不要直接做投资,但是银行可以剥离出一个业务来做投资。美国的次贷危机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银行都放弃了自己金融的“防火墙”功能,直接自己做投资,或者相当于风险投资式的购买次贷的相关的业务。其实这是不行的,融资特别是国家的融资业务,一定是保证国家金融的稳定性,它不需要追求很高的利益,而投资却可以追求很高的利益。因此,银行只要做投资,一定跟融资要分开的,因为投资有风险。所以,我建议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单独成立一个投资公司去做投资,而且做长期的股权投资。 

  4.以企业内在价值作为投融资的来源。 

  投资的根据是什么?根据企业的整体价值最大化,我叫做企业内在价值作为投融资的来源。那么,投资到底投商业计划书写的很好的人还是企业家?其实,我们大多把钱投给那些会写商业计划书的人,但实际上他们是没有产业信心和经验的人,这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形成的一个新的金融泡沫。 

  另外,一个投资有趣的现象,比如我们当年投资现在成功的电商或视频网站时,假定他们当年的创始人准备融资,但公司可能会亏损十年,估计没有投资人会给他投资或者融资。那就是说像现在的成功电商的这种成长模式在中国投融资界估计没人会接受,因为我认为到现在为止中国没有真正的“风险投资”这个概念,确有保底收益。所以才会出现对赌投资协议。其实,企业家不适合做对赌投资的,因为企业家做事都是靠直觉凭感觉的。如果要考虑企业家这个人群的特点和职业经理人人群的特点,我们就可以看到投资企业家的风险比较大,是真正的风险投资。因此,我认为还是要关注企业家群体,企业家的群体是用企业内在价值的增长作为投融资的来源。 

政府的融资风险担保机制及风险投资 

  1.融资风险担保机制 

  目前,大多数的文化企业都是融资。因此,我建议由各级政府联合组成一个叫做融资风险担保机制。比如说,政府有5亿元的投资基金,拿来补贴银行在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敞口,然后银行可能会放贷出100亿出去,放大杠杆。当然,这个过程需要专家的介入,因为银行自身并不懂这个行业有哪些陷阱,有哪些机会等。如果银行能建立一个相当于第三方的评估机构,比如北京有一万家企业申请,就分等级进行评估,这样就可以建立一个对应的信用等级。但是,这里的信用等级不是指金融信用等级,而是指这个公司的业务信用,包括这个公司的团队、经验、资源、和商业模式等等。就是说有两个等级,一个是银行评估的银行信用等级,一个是业务信用等级。 

  2.企业转型的风险投资 

  其实,我特别建议上市公司可以做风险投资来进行业务转型,并购都没关系。而政府需要监管的是对内部交易进行严厉惩罚,但只要股东同意或者没有内部交易应该放开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来业务转型。而且现在非常多的传统业务的公司真的需要通过高科技,通过文化产业,各种各样新的产业等等的风险投资转型,将来是非常有机会的。公司好多事情应该通过风险投资自己去消化风险。在金融的监管中这个风险投资属于自主的领域,只要控制好就行。 

  3.风险投资需专业化水平 

  风险投资在中国现在面临着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钱很拥挤,大家只追少数几个有名的公司或项目。因为他本身没有业务能力去发现好的公司或项目,都被舆论导着走。其实,舆论说这个IP好,但IP好不见得它能出效益。比如,电影《魔兽世界》在西方国家的票房表现就不理想,而且即使在中国市场这么火,它也不一定能赚钱,因为中国院线的票房分红给美国传奇公司只分红25%。因此,这个风险投资的专业化水平需要大大的提高。 

  另一个问题,做风险投资不要做高利贷。高利贷就是属于融资的行为,融资跟投资这是两类的事物。投资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实现非常大的价值,但承担风险。融资一旦承诺对赌,设计投资回报,将变成企业的负担,因为需要还回对赌保底。也就是说,所谓的保底收益都不是真正的风险投资。 

投资企业家而不是商人 

  风险投资,其实跟企业家的精神正好是匹配的。企业家跟商人不一样,商人主要考虑怎么赚钱,企业家考虑怎么把事情做好。所以,真正要投资的对象应该是企业家,不是商人。商人就是投资人,商人是从企业家身上寻找价值的人,商人本身不创造价值,商人只是一种中介,一种活跃市场的作用。创造价值的人必须是企业家牵头领着团队创造价值,失败了继续来,企业家都是前仆后继的,追求把事情做好。
 
  另外,互联网的投资完全区别于传统的投资。传统文化产业的一场演出可以测算大概有多少人流,大概能赚多少钱,但互联网根本无法测算,互联网也没有商业计划书。比如,我要做一个微电影准备在互联网上播,要考虑的第一件事情谁是我的竞争对手,要不要写BAT?写的话他们目前还不是你的竞争对手,不写的话他们明天就可能投资100亿元来做微电影。因此,不能用常规的、可测算的风险投资来投资,应该是投资看好的企业家。 

  相比较而言,各种文化产业的风险高过高科技的风险,因为高科技还可以用它的功能来确定它的风险系数,而文化产业整个过程要么成,要么不成。比如版权质押,从版权到实现价值的每一步都是风险。而且,风险不是一次性的,风险恐怕是系统性的,这是我们现在投资的一个新的特点。 
  
专业的“三创”基地
 

  目前,中央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创业需要为创业者提供帮助,如资金的帮助和商业模式的帮助等。对于创业,我提倡必须有两个条件,一个叫创业投资,一个叫创业辅导,即“三创”基地。 

  另外,我提倡对所有的创业者还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商业模式问题,二是要介绍行业资源。行业资源是什么概念?就是比如说你现在要投资电影,但你不知道怎么宣传,也不知道什么是档期,你也不知道你的消费者是谁,你需要的是有行业资源的帮助。因此,我希望中国现有的众创空间也好,孵化器也好,要形成一种专业的创业投资基地,即“三创基地”。 

  然而,中国到现在为止文化产业行业内95%的钱都投在非文化产业上,即都投在园区等硬件上,资源浪费在各种各样吃政策“皇粮”的企业上,真正花在文化产业里的钱包少数得可怜。换句话说,商人太多,占到了98%,而企业家就占到2%。其实,中国的企业家应该至少占到30%,剩下70%是商人就比较合理。 

政府主导的投融资 

  做文化产业有两件事情要考虑,一是在互联网的时代市场是全国的。比如,驻场演出的消费对象必须是游客,它需要的是全中国的人来消费。如果你不懂得市场应该是全国的,老是想给本地提供文化服务和产品肯定不行。凡是成长起来的公司一定是做全国的市场,甚至全世界的市场。 

  二是可以做产业基金来支持产业,即支持投资。现在在中国做文化产业做得好的一般都是互联网比较活跃、创业比较活跃、投资人比较活跃的地方,这叫“三合一”。因此,我建议不管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都可以做文化产业,小城市可以用大城市的人力资源。比如,京津冀一体化,河北有实力者就可以在当地设成一个投资公司,然后该公司来投资北京有人力资源的企业。也就是,我们应该联合起来把落后的产品、服务淘汰,或改造,全部来做先进的产品、服务。 

  再者,政府可以通过它的产业基金来带动投资的热情,或者政府来参与把扶植文化产业的钱拿来做融资杠杆的风险敞口的补贴。我认为政府在两个方案,一是设立产业基金,而是奖励方面变成一种融资普惠性。而不要盲目地做很多创业基地,除非你做成一个专业的“三创”基地,否则不会有效果,政府还浪费了不少补贴。 

  (陈少峰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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