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东莞样板”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6-09-22 16:19   

(记者李直建)昨日,市委书记吕业升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等事项,专门听取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报告及评估报告》等报告。

原标题: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广州日报讯(记者李直建)昨日,市委书记吕业升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等事项,专门听取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报告及评估报告》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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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了生态补偿对象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设立近期和远期两个目标。

近期除继续保留现已执行的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生态补偿制度之外,还增加了重要河流水环境治理和镇街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生态补偿要素研究对象。远期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和扩展补偿范围。明确现有生态补偿要素,根据经济实际与运行评估可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

《意见》明确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畴,并对补偿标准、资金管理进一步作出新的要求,提出要通过信息公开方式公布上级下达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数额、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我评价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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